调查研究
戴宝贞,苏亚菲,郝小金,焦林团
目的:探讨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发生情况,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。方法: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,在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(市)抽取以乡镇(街道、苏木)为单位的监测点,对2005年10月1日~2008年9月30日居住在样本点满一年,有出生(包括现存活、死亡、病理性引产)人口的家庭进行调查,填写《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卡》、《出生缺陷病例登记卡》。结果:调查时点出生62 961人,其中出生缺陷儿976例,出生缺陷总发生率为155.017/万。3年出生缺陷病种前5位依次为:神经管畸形,先天性心脏病,唇裂合并腭裂,多指(趾),先天性脑积水,占总出生缺陷的49.6%。男性儿童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(162.397/万)高于女性(126.193/万)(P<0.01)。出生缺陷发生率随产妇年龄的增大、文化程度的下降而呈升高趋势。出生缺陷儿的死亡率为29.7%,孕前、孕期采取干预措施的比例分别为23.5%和98.6%。民族间出生缺陷发生率未见差异。结论:内蒙古自治区出生缺陷发生率在全国属较高地区之一。应积极加强孕期保健、产前筛查,加大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普及,提高产前服务的技术和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