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
邹燕,吴尚纯
2012, 20(1): 54.
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,计划生育工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、促进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。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,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、低死亡、高增长到低出生、低死亡、低增长的巨大转变。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,依靠科技进步,向群众提供安全、有效和适宜的避孕措施,是计划生育服务的核心内容。随着公共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,群众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越来越多,加强了服务的社会监督,人们有权从技术进步中获益,而服务提供者也需要自律维权。国内外指南对计划生育规范服务提供了很好的基础。在我国,现有的最新最权威的国家指南是由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主编的《临床技术操作规范》和《临床诊疗指南》的计划生育学分册。1996年,世界卫生组织(WHO)开始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系列指南,迄今共开发了四册一套的系列指南,并定期更新,因其重要性而被命名为“基石性指南”(简称“四大基石性指南”),包括《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医学标准》),《避孕方法使用的选择性实用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实用建议》),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咨询指南》)和《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手册》(以下简称《手册》)。